代理商合作协议
甲方:广州市金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同意,签立如下协议。
一、代理商资格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乙方属于法人实体或者自然人。(签订协议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本人身份证,并把证件的复印件当做协议的附件)
2.乙方一次性购买甲方的产品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直接成为县市级代理商。
3.乙方在本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离职2个月内的,可申请为我公司的县市级代理商。
4.乙方必须有一定的销售渠道和市场开拓能力。
5.乙方可代理销售甲方的所有产品。
6.本公司员工作为引荐人。
7.区域代理管理费费:县市级2万,省级10万,符合本条第2点第3点的代理可申请部分或全部减免代理费。
8.代理商资格有效期为1年,续期需重新申请并审核,代理费可申请减免或全减。
二、甲方授权
经甲方审核批准,授权乙方成为 省 市(县)的代理商。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用 元。
三、双方约定
1、乙方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
2、合作期间,甲方推出产品,乙方有权代理,价格可另行商议。
3、除甲方产品外,甲方未授权乙方使用的商标、专利、公司名称及其他知识产权,乙方不能擅自使用。
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责任
甲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的价格情况、产品流向有权知晓。
2、合作期间,甲方若有项目仍可在乙方区域进行销售,但必须知会乙方。
3、合作期内,甲方若发现乙方有违约经营或触犯法律,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双方合作协议。
4、对于合同期间乙方出现的扰乱市场的一切不正当行为,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制约,并根据甲方市场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若经常违规操作,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二)、甲方的责任:
1、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生产,甲方应该保质保量的如期交付产品。
2、甲方应保持统一的市场价格,如发生产品价格调整时,应当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相关产品样本及相关印刷资料。
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派到甲方学习的人员进行产品技术及商务的免费培训,食宿由乙方自理。
5、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相关产品销售的技术及商务问题,乙方如遇到大型投标需要商务和技术配合时,甲方应积极协助进行技术谈判。
(三)、乙方权利及责任
1、乙方权利:
(1)、在合作期间,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及管理建议。
(2)、乙方有权自主决定产品的经营策略及方式。
(3)、合作期间甲方推出的新产品,乙方享有经销的权利,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责任:
(1)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的品牌及信誉,不得开展与甲方品牌、信誉有损的商业活动。
(2)乙方应当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改变甲方产品和包装,对市场上发现的侵权产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3)乙方有项目需要销售到指定区域之外时,应按照甲方规定先进行跨区域操作申请。在审批未通过之前,不得进行正式操作。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销售政策并维护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
(5)乙方负责向所在地区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及一般售后服务。
(6)乙方新开发的工程项目,应及时向甲方报备,甲方对乙方报备的客户予以保护。
(7)结款方式为现款提货,特殊情况需甲方批准。
五、经销价格及优惠政策
1、根据统一甲方制定的《代理产品价格表》给予5~10%优惠。
2、甲方的价格体系是甲方的商业机密之一,乙方不得将该价格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若因乙方披露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向甲方赔偿。
3、为推动市场的大力拓展,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价格将予以必要的限制,当销售价格超过甲方的建议价格时,乙方必须向甲方进行通报,获得批准后才能签约。
六、产品订购、交期及运输
1、订单下达:
(1)乙方向甲方的订购,需要按照订购单格式执行。
(2)甲乙双方指定的订货人,其签字的订单传真具有法律效力。
2、交期:
按照产品附表中的生产周期为准,特殊情况下,如遇节假日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运输: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发货到指定的城市,费用甲乙双方在订单签订时另行协商、甲方根据实际要求及产品情况自行选择运输方式。。
4、包装:甲方对乙方订货的产品应依据产品形状特点进行包装。
5、验收标准及方法: 乙方收到货品后,应及时检查包装,如发现包装破损应马上向甲方反馈,以便甲方向承运方索赔。如发现有错发、漏发应及时反馈甲方进行处理。货到三天内,甲方未收到乙方的反馈信息,则视为正常。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的产品应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要求。
2.甲方产品的保修期为12个月(根据产品特点调整),自产品销售之日起开始计算。若由水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力造成,或因用户使用不当或其他可归咎于乙方或客户处理不当引起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保修期满,甲方协助继续维护保养,甲方只收取成本费用。
3.产品问题的处理:
(1)产品出现问题后,乙方必须及时到达终端客户解决问题。
(2)不能维修的产品及市通知甲方进行分析处理维修。
(3)一般产品问题有乙方负责进行维修更换,系统性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及更换。
(4)如遇乙方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甲方有义务给予电话指导。
八、违约(规)责任
1.乙方没有向甲方进行项目报备或未经甲方同意就擅自进行跨区项目操作扰乱市场的,视为违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 乙方若故意侵犯甲方的产权、商誉,或者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都属于违规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协议,并向乙方追究利益损失。
九、协议变更和解除
1、双方任何一方行为构成违约,对方先书面形式提出警告。再次发生违约,视情况对方可提出解除协议要求,提出解除协议方应提前10天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到期后无论对方是否同意,本协议都将自行终止。但提出方将保留依法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2.双方如需要合作期满后继续合作,则需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续签协议,否则合作期满后,该协议将自动终止。
十、其他
1.乙方支付的支票、汇票等应标明甲方的单位名称“广州市金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收款人,否则不视为被协议的支付行为。
2.如甲、乙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原告方所在地法律机构协调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之间的购货合同,日常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均属于该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后,若双方希望继续合作,则需要重新签订。
十二、附件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乙方为自然人,则需要乙方本人手持本人证件照片一张。
甲方(盖章):广州市金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